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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 用好巡察质量考评机制 激发争先创优内生动力
发布时间:2020-06-05  来源:梅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606   字号:

      “感谢你们,帮我们解决了20多年来一直想要解决而解决不了的老大难问题,师生的出入安全更有保障了,我们老师和家长也更放心了,为你们点赞!”在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丰顺县第一中学总务处主任吴羽长握着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彭捷兴的手激动地说。



       2019年9月下旬,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丰顺一中开展常规巡察,根据现场检查以及群众反映,丰顺一中校门口存在水果摊档违规占道经营20多年的情况,一直解决不了,造成道路严重拥堵,交通事故频发,严重影响师生人身安全。巡察组摸清情况后,迅速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责成镇党委落实责任,及时清理拆除,推动解决了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据悉,这是丰顺县探索建立巡察质量考评机制,激发巡察组创优争先意识所产生的成果。


       为破解县级巡察人情干扰、发现问题质量下降、线索成案率偏低等问题,丰顺县于2019年下半年率先在全省探索建立了巡察质量考评机制。该考评机制立足检验巡察成效,对县委4个固定巡察组设定“领导点评关注问题数量”“有价值专报数量”“问题线索数量”“线索成案率”“内务管理”和“一票否决”等6个板块进行考评。


       在严格考评的同时,强化结果运用,对年度考评分数排前2位的巡察组推荐若干名组员(抽调干部)在单位评优评先、提拔重用中优先考虑;对连续两年考评成绩前2位的正、副组长颁发荣誉证书,并优先向县委推荐提拔重用。同时,对分数排末位的巡察组要求限期整改,并对组长谈话提醒;对连续两年考评成绩末位且总分均低于70分的巡察组,将视情况建议县委对正、副组长进行组织调整。


      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介绍说,“考评机制的建立,在形成压力的同时,进一步激发了巡察干部的工作热情,形成了‘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巡察质量更高、成效更明显。在县委第六轮常规巡察中,平均每个单位发现的问题、线索的数量和质量都大幅度提升,并有8份专报被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有力推动解决了一批热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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