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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纪委监委:首届特约监察员参与监督巡察工作
发布时间:2020-05-29  来源:梅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679   字号:

       5月25日,平远县监委首届特约监察员朱运华在泗水镇巡察工作动员会上奋笔疾书,不时翻阅巡察材料,向巡察工作人员了解进驻工作。这是她首次以特约监察员身份参加监督县委巡察工作。据悉,与她一起参加这次监督工作的还有3名特约监察员,4人组成了2个监督检查组,参与对5个县直单位党组织、1个乡镇党委及7个村级党组织的监督巡察工作。


       这是该县特约监察员首次履职,四名特约监察员感触良多。“我对巡察干部的工作有了新认识,他们对工作严谨细致、一丝不苟,让我们有很深的感触。同时,我也深切感受到自己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匮乏,要当好这个特约监察员,以后还要加强学习,提高能力,切实做到履职尽责。”朱运华表示。


图为特约监察员朱运华(左)以个别访谈方式听取、收集被巡察单位的意见建议


       据了解,为进一步发挥特约监察员的监督职责,健全完善内外监督体系,平远县纪委监委制定了《平远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及《关于试行开展特约监察员参与监督巡察的工作方案》,明确在2020年县委巡察组进驻期间,分批组织该县13名特约监察员通过出席进驻动员会、随机走访、个别交流、参与巡察后评估等方式参与对巡察工作的监督。


       第一批受邀参与监督的4名特约监察员们作为此次参与监督巡察工作的成员之一,承担了对参加巡察工作人员在巡察进驻期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广东省纪委监委九条禁令》等条例规定、执行《县委巡察机构工作规范》《巡察人员工作纪律》等文件有关纪律要求、落实巡察干部“五不”要求等情况进行监督这项重要职责。


       负责此次巡察工作的该县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王静坦言:“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本轮巡察工作,组织安排两名特约监察员来监督我们,督促我们更好地依法依规开展巡察,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同时还有利于拓宽我们接受意见、建议和批评的渠道,全面提升我们的巡察工作质量。”


       “试行开展特约监察员参与监督巡察,旨在探索更好地发挥特约监察员监督作用,督促巡察工作人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落实好巡察工作要求,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及早发现和解决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邀请特约监察员参加巡察工作监督,是用实际行动表明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今后我们还将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加强警示教育,坚持“严”字当头,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解决“灯下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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