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于11月25日至26日在广州召开。全会由省委常委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就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进行全面部署。全会听取了李希同志代表省委常委会所作的报告和马兴瑞同志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专题讲话,审议通过了《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若干重大措施》。
全会认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举措,是进一步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任务,是应对风险挑战、赢得斗争主动的有力保证。要深刻认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全会提出,要准确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大原则、根本方向、重要任务,全面推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各项部署在广东落地落实。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治理实践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重大平台作用,探索坚持和完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效路径;坚持用好改革开放关键一招,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完善和发展有关制度、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制度保障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扎实抓好各项制度的坚持和巩固、完善和发展、遵守和执行,为我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有力制度保证。
全会强调,全力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先行探索、走在前列。要深刻领会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的战略意图,切实肩负起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赋予的重大责任、重大使命;牢牢扭住高质量发展高地、法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可持续发展先锋等五大战略定位,全力支持深圳率先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率先营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率先塑造展现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现代城市文明、率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加强省市联动、统筹协调,举全省之力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在新时代再创让世界刮目相看的新的更大奇迹。
全会提出,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互促共进,加快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要持续深化粤港澳合作,充分释放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效应”;推动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与深圳“双核联动、比翼双飞”;加快珠三角优化发展步伐,发挥粤港澳大湾区主阵地、对接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第一方阵作用;强化沿海经济带与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协同发展,打造全省产业发展主战场;推动北部生态发展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走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实现强者更强、优者更优,各具特色、相得益彰,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区域格局。
全会强调,一定要无比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重托,一定要无比珍惜历史赋予的奋斗舞台,一定要切实肩负起沉甸甸的历史责任,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工作不断推向深入,推动广东在新起点上迈上新的台阶。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抢抓历史机遇、强化办好自己的事情,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强化善作善成,敢于亮剑、强化斗争本领,讲究科学方法、强化有效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扎扎实实落到实处,把全省人民的热切期待变为繁荣发展的现实。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闻鸡起舞、日夜兼程、风雨无阻,在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征程中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