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丰顺县坚持在党的建设、民生资金、整改实效三个点上精准发力,以“点”带面开展村级巡察工作,确保村级巡察工作纵深推进。至2019年10月,丰顺县完成4轮村级常规巡察、3次机动巡察和1次专项巡察,对全县17个镇(场)122个村(含61个省定贫困村)的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共发现问题1550个,提出整改意见109条,移交线索168条(涉黑涉恶线索1条),目前已立案34宗34人,党纪政务处分25人。
该县在开展村级党组织巡察中,对标党的建设核心重点,以巡察推动村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巡察紧紧围绕村级党组织尤其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四个意识”强不强,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到位,村级党组织是否坚强有力,新农村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党员干部是否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该县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梳理形成《村级巡察发现问题清单》,下发至各镇(场)党委,要求自查自纠,即知即改,未巡先改;各镇纪委建立对村“两委”干部的谈话提醒制度,约谈制度,做到抓早抓小。同时,印发《村级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任务责任分工》,要求县直职能部门牵头指导对村级党组织的相关问题巡察整改。
该县把村“两委”干部涉黑涉恶,村级换届中拉票贿选,宗族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操纵破坏换届选举等问题列为巡察重点。同时,以群众关注的精准扶贫、危房改造、低保政策落地、专项资金使用、征地拆迁补偿等民生领域为靶心,查诊群众民生痛点,着力发现村级党员干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如,在巡察丰良镇某村时,巡察组发现该村干部在危房改造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锁定相关证据后,及时将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最终3名村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追回违纪金额10.35万元,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该县建立健全巡察整改督查机制和问题线索分类管理、优先办理、结果报告等制度。巡察整改以“清单式”厘清整改责任,压实镇党委整改主体责任、村级党组织整改直接责任、村干部主动认领责任,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等;以“动态台账式”强化问题线索督查督办,确保每条线索都有处理,每个问题都有结果,做到整改一个,审核一个,销号一个。目前,被巡察村级党组织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51项,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