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宣传 >> 综合要闻
平远县监委聘任第一届特约监察员13名
发布时间:2019-10-22  来源:平远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870   字号:


 

(图为平远县监委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任暨业务培训会现场)


       日前,平远县监察委员会召开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该县13名各界代表被聘任为平远县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彰显了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刀刃向内、主动接受监督的勇气。


       聘请会上,平远县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宣读了《关于聘请马秋婷等13名同志为平远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的通知》,并为特约监察员颁发了聘书。同时,特约监察员签订了《特约监察员履职承诺书》,特约监察员代表作了表态发言,会议还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

 

 

(图为特约监察员合影)


       就特约监察员如何开展工作,该县监委主要负责人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特约监察员工作的责任感。做到聚焦中心、加强学习,为履行好特约监察员的职责夯实知识储备和工作基础。二要敢于担当作为,积极发挥特约监察员职能作用。要有敢于开展监督的“决心”、积极建言献策的“诚心”、发挥桥梁作用的“热心”。发挥好监督检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的作用,当好“哨兵”,善于发现问题、传递群众声音、提出意见建议。三要加强自律意识,树立特约监察员风清气正形象。在工作和生活中,要严自律、严约束,弘扬健康的社会风气,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坚持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准确反映群众的呼声与需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四要做好服务保障,建立特约监察员反映渠道直通车。特约监察员在履行监督工作中,如发现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或反映意见建议等,可以直接向县监委主要领导实事求是反映,以增强监督实效。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