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梅江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梅江区纪委监委对政协梅江区经济委员会主任邹仕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邹仕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送款,数额较大;在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过程中玩忽职守,造成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邹仕铭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玩忽职守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经梅江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邹仕铭开除党籍处分;由梅江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款物随案移送。
邹仕铭简历
邹仕铭,男,1961年5月出生,梅州市梅江区人,汉族,大专学历。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0年6月,任梅江区西郊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科员
2014年1月,任梅江区安监局局长
2016年12月,任梅江区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年2月,任政协梅江区经济委员会主任
2012年7月至2015年3月抽调至梅江区江南新区建设土地房屋征收湾下村工作队任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