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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 以雷霆手段摧毁黑恶势力“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9-10-1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浏览次数:685   字号:

少数党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为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的为祸之烈、危害之深,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日前公开曝光的6起涉黑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可以窥斑见豹。

辽宁省丹东市原副市长刘胜军、丹东市政协原副主席杨乃文、凤城市委原书记高峻,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原总队长阮文广、杭州市公安局党委原副书记朱伟静,湖南省益阳市委原副秘书长邓宗祥等“保护伞”,无不明知荫庇对象是涉黑组织或系其成员,却背叛党和人民,有的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包庇犯罪分子逃避查禁打击、减免刑事处罚;有的不依法履行职责,对违法犯罪行为放任纵容;有的利用手中审批监管权力,帮助谋取不法经济利益,导致有关涉黑组织不断坐大成势、日益嚣张猖獗。更有甚者,有的公职人员直接下场参与涉黑犯罪,欺压群众,为非作恶。例如,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鹿楼乡小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含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中,1995年至2018年,李含富操控破坏选举,长期把持村级政权,将数十名组织成员或家属违规发展为党员,通过强揽工程、强收管理费等方式非法控制小庄村及周边建筑行业,纠集组织成员暴力勒索企业或个体经营户钱财,被群众称为“南霸天”。

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保护伞”及涉黑腐败分子,是人民群众的心头之恨,是党和政府的心腹之患。事实一再证明,中央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的部署十分必要。打蛇要打七寸,黑恶势力的“七寸”就是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伞”不除、“网”不破,黑恶势力就扫不干净。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扫黑除恶的强大攻势和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的高压震慑已经形成,提升社会正气、改善治安环境、优化基层治理等积极成效日益显现,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在看到专项斗争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的同时,还要直面问题、高度警醒,如有的地方和部门政治站位不高,有的落实中央部署形式化,有的发动群众不充分,有的重点案件查处不力,有的存在黑恶势力“保护伞”打击难等问题。

按照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前正处于“深挖根治”的关键阶段。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立足职责定位,着力强化斗争精神,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在党委领导下,配合政法委,集中攻坚、重点突破,以雷霆手段摧毁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净化不良政治生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

当前,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专项整治,真刀真枪解决突出问题。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要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起来,坚决纠正和查处专项斗争中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空泛表态、敷衍塞责,以及日常履职不力、疏于监管等问题。对不敢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甚至压案不办,充当“软保护”的领导干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真正问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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