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修订后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聚焦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字当头,对党的问责工作原则、程序、方式等作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着力提高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表示,将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切实把《条例》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
新修订《条例》规定,党委(党组)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问责工作的领导,追究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水利部党组把学习贯彻《条例》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将《条例》的学习贯彻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从严用好问责利器,通过政治巡视、重点抽查、年度考核等多种形式,以强有力的问责机制倒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山东省日照市委将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在学深悟透中落实责任要求,做到敢于问责、善于问责。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委将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切实让负责的意识强起来、让问责的“板子”落下去,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守责尽责。
新修订《条例》指出,纪委应当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同级党委开展问责工作。河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任正晓表示,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政治机关职责定位,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政治标准作为根本检验标尺,做到精准发现、精准识别、精准调查、精准处置。四川省成都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川红表示,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扎实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市委依规依纪开展问责工作,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做到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努力实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责不力、泛化简单化问题,新修订《条例》将原有6大类问责情形增加为11大类。“修订后,问责情形进一步丰富,内容具体明确,提出更高更严标准,给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划出了更为清晰的边界,有利于推动解决问责不力和泛化简单化问题,为精准问责提供制度保障。”云南省昆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杨正晓表示。
修订后的《条例》对问责的启动、调查、报告、审批、实施等各个环节予以全面规范。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王国祥认为,这给基层带来的不仅是问责程序的变化,更重要的是思想认识、思路理念、思维方式的变化。贯彻落实好《条例》,要学深吃透《条例》精神,深研《条例》要义,把《条例》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形成主动问责、真正问责的良好局面。福建省莆田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徐青松说,在实践中将坚持严字当头,把好“准”字要义,进一步明确问责对象、问责情形、问责程序等要求,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问责精准到位。
《条例》规定,党的工作机关应当依据职能履行监督职责,实施本机关本系统本领域的问责工作。广东省四会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严涛表示,党委宣传部门要将贯彻《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结合起来,依据职能履行监督职责,实施本机关本系统本领域的问责工作,对党的宣传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实施精准问责。四川省大邑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陈一军说,作为基层组织部门,将在干部任免、干部管理等方面,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实施问责工作,摸透实情、精准问责,确保问责“不脱靶”“不跑偏”。
“目前,个别地方一些基层干部怕出错、怕被问责,影响了干事创业热情。”江西省广昌县甘竹镇党委书记揭小毛表示,修订后的《条例》明确了不予问责或者免予问责、从轻或者减轻问责情形,完善了激励关怀机制,有利于激发和保护基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