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梅州市大埔县综合运用专项巡察、市县联动、交叉巡察、巡察“回头看”等方式,扎实推进村级巡察工作,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该县做足巡察前功课,制定全县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市县联动村级巡察和省定贫困村巡察“回头看”工作方案,抽调一批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组建了1个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及2个村级巡察组,有针对性地开展巡察前培训,强化巡察业务和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强农惠农等方面政策规定的学习,让巡察人员了解巡察重点和巡察方式。加强与政法、信访、审计等部门对接协调,注重从纪检监察、组织、信访、公安、司法、财政、审计、农经等单位了解情况和信息,做到“带题巡察”,确保村级巡察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同时,该县以问题为导向,实施精准巡察,采取入户走访、实地察看、个别约谈等方式深入了解核实情况,做到“见人、见事、见物”,捕捉问题线索关键点;通过比对惠民信息平台公开数据、借助民生项目的审计报告以及有关督查、考核结果报告等方式,提升巡察工作精准度。
在此基础上,该县还将村级巡察发现的23个共性问题制订成《全县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和村级巡察发现问题清单》,下发至未巡察的镇(场)党委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未巡先改。针对巡察发现的村级党建基础薄弱、民主监督缺失、财务管理不规范、权责不清晰等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村级党建、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等8项监管制度,并制定下发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形成权责明确、操作规范、监督有力的村级运行机制。
此外,该县还注重强化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巡察干部,将巡察工作与巡察干部的培养锻炼紧密结合,利用微信平台,及时传送学习资料,为巡察干部“充电蓄能”。强化巡察队伍监督管理,明确县委巡察办和巡察组职责,严明巡察工作纪律,做到“四个决不允许”和落实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巡视巡察工作期间“大门不出、颗粒不剩、只字不漏、片纸不留、滴酒不沾”的“五不”要求。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工作权限开展巡察,认真落实请示报告、线索管理等制度,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如发现巡察人员有违纪违规的,一经核实,从严查处。
据了解,自开展对村级党组织巡察以来,该县已巡察村级党组织82个(含57个省定贫困村),发现问题546个,移交问题线索113条,立案2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