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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7-05  来源:梅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812   字号:

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4大方面19种具体问题表现,精准监督执纪问责。2019年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为强化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蕉岭县城综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汤启明在整治违法建筑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


2016年11月起,汤启明作为片区监管负责人,在对蕉岭某公司违规改变土地用途等项目监管过程中,只是对违规施工项目口头制止和发出《立即停止施工通知书》,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和跟踪落实,任由违规项目继续施工,监管流于形式,造成该项目违规建成别墅、商铺和地面一层架空层停车场。2019年5月,汤启明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二、平远县大柘镇坝头村在扶贫领域入户核查工作中走过场、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平远县大柘镇挂村工作组长张政、镇社会保障事务办干部谢秀华、凌美兰和坝头村“两委”干部余冬梅、余伟雄、余仕勇在组织开展扶贫领域入户核查工作中,责任意识淡薄、作风不深入、工作走过场,核查工作浮于形式,导致公职人员余某丹、余某媛二人在2016年7月至2018年12月长时间违规领取低保金合计人民币5580.5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6月,张政、余冬梅、余伟雄、余仕勇等四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谢秀华、凌美兰被诫勉谈话。


三、丰顺县汤西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吴志勇在查处“两违”建筑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2017年4月,汤西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吴志勇发现辖区内存在“两违”施工行为,发出责令停工通知,但未督促跟进,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查处,监管流于形式,导致“两违”项目继续建设,至同年9月,汤西镇辖区内“两违”建筑项目增加至26宗。近期,吴志勇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四、五华县棉洋镇平安村支部书记谢天扬、村委会主任谢永强在组织、落实和推进辖区“两美”环境整治工作中,督促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2018年11月14日,棉洋镇平安村被五华新闻媒体曝光普遍存在垃圾乱扔、卫生环境恶劣的现象。12月19日,棉洋镇党委政府召开建设和谐洁净新棉洋誓师大会后,平安村虽有布置该村环境整治工作,但督促落实环境整治流于形式,甚至在县委多次督办下仍然行动缓慢,成效不大。2019年3月至4月期间,五华县纪委对棉洋镇平安村两美行动存在的问题多次进行暗访,发现平安村对去年被五华县电视台多次曝光的卫生问题无改善、无整改,村级卫生环境较差,三清三拆工作无任何进展。棉洋镇平安村在“两美行动”中,只是象征性召开会议列出行动清单,没有落实具体负责人,在县委多次督办下敷衍整改、表面整改,没有严格按照行动方案抓落实。2019年5月,谢天扬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谢永强被诫勉谈话并作出深刻检讨。


五、梅县区梅西镇崇化村委干部在村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严重疏忽的问题


2014年5月,时任崇化村党支部书记赖国新、村委委员吴文贤,在落实群众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过程中,对上级政策理解认识不到位,对材料把关不严,审核流于形式,未严格履职尽责,将不符合广东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补助资金条件的村民张某祥纳入补助人员,致使该村民违规领取了共计1.5万元的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补助资金,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近期,赖国新、吴文贤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典型问题,有的干部存在工作流于形式,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有的落实工作不到位、作风不深入,对眼皮底下的不法行为视而不见,任由其滋长蔓延;有的地方和部门利益至上,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这些问题的发生,从本质上看,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作祟,相关部门必须给予高度重视。有关党员干部被严肃查处,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我市细化的4大方面19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表现,拿出切实有效的整治措施,加强日常监督、认真对照检查、全面自查自纠、坚决纠正整改,确保出实效见真章,持续推动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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