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铎 绘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私车公养典型问题案例——柳城县市容管理行政执法局4名干部、柳江区卫生健康局1名干部分别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违纪款项上缴国库。据统计,这5名违纪公职人员在3至4年间合计违规加油494次,共计12万余元。
作为“四风”问题的变种之一,“公卡私用”已成为一个突出现象。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的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中,便有6起私车公养典型案例涉及“公卡私用”。小小的公务加油卡究竟有什么“魔力”,让部分公职人员按捺不住,前赴后继,肆意“揩油”?
“跑冒滴漏”的公务加油卡
近年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和公车改革的深入推进,“公车私用”等车轮上的“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然而,梳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出的通报不难发现,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仍在不断滋生。从各地曝光的案例来看,“公卡私用”已成为少数公职人员私车公养的主要手段。
2018年3月,辽宁省沈阳市纪委监委启动对2015年以来全市范围内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这一隐形“四风”问题专项整治,仅用3个月时间,就排查出问题加油卡9591张。2018年9月,江苏省徐州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私车公养典型问题,除1起是违规发放加油补贴外,其余4起均涉及公卡私用。
2018年10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重庆璧山区某街道的一张公务加油卡,在一天内消费17次,消费金额高达6000多元;大足区某基层单位单次加油1148升,消费金额超过8000元……
推行公务加油卡的目的是加强对公车管理,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然而,在某些公职人员手里,这张卡片却成了打开加油机的“钥匙”,不单给自己及亲属、子女的私家车加油,还可以用于购买私人物品或服务,甚至直接套现。
2016年8月至2018年3月,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机关公务用车服务管理中心原主任孙庆亮利用管理公务用车的工作便利,多次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合计花费18813.32元;2次用公款为其私家车保养,合计花费525元;1次用公务加油卡套现20000元据为己有。2018年5月,孙庆亮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公务加油卡私用、私车公养本质上是‘四风’问题的反弹回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法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高波认为,一些人钻制度空子,以权谋私,消解了公车改革的效果,同时也极大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公信力。
管理粗放助长了公卡私用
一方面是纪检监察机关通报不断,不断有公卡私用问题及相关人员被查处;另一方面,却是“苍蝇”仍旧不断冒出,“揩油”行为不见收敛。
在反腐高压之下,为什么还有人变着法钻营,冒着风险从公家的油卡中攫取“一杯羹”?
“小便宜不占白不占,反正抓不到我头上。”追溯公卡私用的源头,是深入骨髓的“特权病”在作祟。曾经将使用公车当成自己特权的个别人在公车改革后没有及时转变观念,思想认识不到位,仍把公车公卡当做自己的私有物,哪怕是蝇头小利也不放过。这部分人往往心存侥幸,自以为手段隐蔽,神不知鬼不觉,不容易被发现,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广西壮族自治区合山市河里镇财政所所长庞福强因“揩油”被调查后悔恨地说:“其实这些钱对我来说不算什么,自己完全可以付得起,但认为以公务为名不会有什么问题……”不是付不起,只是不想自己掏。何况就这么一点钱,谁会知道呢?在这样的心态下,他用公务加油卡违规为私家车加油,共计624.98元,并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贪小便宜吃大亏,此之谓也。
从现实角度来看,能够“揩”到油的公职人员,必然对其单位公务加油卡拥有一定的使用权或管理权。公卡私用问题之所以发生,权力运行失范是主要原因。
自身监管缺失是导致公务加油卡管理混乱的直接因素。一些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未制定公务加油卡使用管理制度,或有制度但不规范不健全,或抓落实流于形式,导致个别公职人员“手握加油大权”,对单位公务加油卡可以任意支配,“揩油”也就“水到渠成”了。
山东东营职业学院要求各下属单位将公车和加油卡交由学院办公室统一管理,该学院基建处副处长董其国却擅自决定让基建处工作人员留下此前购买的2张加油卡,为自己的私家车加油。如此轻易地截留成功,部分单位对公务加油卡管理的粗放程度可见一斑。
一些地方的纪检监察机关对于“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识别不准,对“车轮上的腐败”新形式、新问题防范意识不强,监督检查不够深入、不够到位,也助长了公卡私用、私车公养问题的滋生。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城管执法局三台子城管所原所长迟荣国想套取现金,联合路加油站工作人员王某想完成非油品销售业绩,两人于是一拍即合。迟荣国先后以单位名义在联合路加油站办了9张公务加油卡,将其中几张交给王某保管,并让王某用这些加油卡为其套取现金、购买香烟。通过一系列默契的内外配合,迟荣国套取公款共计16.3万元。
对于此类有外部人员做掩护、具备较强隐蔽性的“揩油”行为,如果只是例行公事、“浅尝辄止”,缺乏有针对性的深入检查,是难以发现其中猫腻的。
当前,许多单位公车用油都采取“充卡加油”的方式,多是用一次大额充值的发票报账,但没有具体明细加油次数、车辆、行程等内容,甚至公务加油卡的消费范围、日消费额度也没有严格限制,让公务加油卡“变身”购物卡购买其他商品变得有机可乘。公务加油卡在功能设置方面存在的缺陷也是导致监督监管难的重要原因,如未绑定专车使用、未设定单次最大合理加油量、加油数据无法直接调取等,为公卡私用的歪风留下了生存空间。
破解公卡私用需打组合拳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深刻指出,要把刹住“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途径,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要露头就打,对“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要时刻防范。
借权力“揩”公家油,加一次油看似不过百元,实则是对纪律的践踏,不仅会加重公共财政的负担,违背了公车改革节俭出行的初衷,也助长了公权私用的特权思想。
“杜绝加油卡公卡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首先要纠正某些干部脑海中的损公肥私错误思想,使之深刻认识到公务加油卡姓‘公’不姓‘私’,必须完全用于公务行为,不能挪作他用。”福州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教授刘碧强表示,必须抓好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侵蚀,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有的违纪人员在被组织谈话时,对于用公卡给私车加油还“理直气壮”——开私车办公事,相关费用“理应”由单位出。“这种论调看似合理,其实不然。”在云南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王民慧看来,公车改革后,公职人员每月领取的车补已经承担了办理公事的行车费用,以开私车办公事为由使用公务加油卡是不合理的。
健全制度是基础、落实制度是关键。要严格制定和落实公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提高公车使用管理信息化水平,从源头上防止公务加油卡使用乱象发生。沈阳市纪委监委督促各单位通过建立完善派车、加油登记和核算制度,进一步规范加油流程,严格执行车辆加油审批报备程序,对执法、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定时,对号加油”等规定,扎紧制度笼子,堵塞监管漏洞,让“揩油”者无机可乘。
借助科技手段可以让公务加油卡监管事半功倍。福建省三明市启动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专项整治,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不仅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查阅财务凭证等传统方式核查各单位2013年来公务加油卡在册、使用情况,还进行大数据信息比对,精准获取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处曝光。
北京市朝阳区纪委监委在实践基础上,从制度入手,总结提炼出发现公车管理问题“三查四看法”。据工作人员介绍,“三查”即查ETC记录、查加油记录、查行车轨迹;“四看”即看时间节点、看出行地点、看加油频次、看加油品类。运用这一方法,能够准确筛查出公车管理的问题,及时发现节假日加油、异地加油、一天内多次加油等异常情况。
纠治各种公务加油卡使用乱象,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主动靠前,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陈沙龙建言,一方面要强化日常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察访力度;另一方面要严肃查处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发挥震慑作用,使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的公职人员警醒、知止、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