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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查推动工作不力问题
发布时间:2019-05-2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浏览次数:967   字号:

近日,湖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透露,因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推动工作不力,湖北省434名相关人员被问责,其中169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湖北并非个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严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

据了解,各省级纪委监委均建立了工作机构,通过提醒约谈、督导检查、提级办案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根据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日前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金融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厅等5家单位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责,督促驻在单位党组(党委)落实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山东省青岛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政法委联合研究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法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行业管理机构,党员领导干部个人等依据职责分工,分类设置了问责追责情形,对有关责任落实不力、履行职责不力、推动工作不力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坚持“一案三查”,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用好问责利器,对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着力破解“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问题。第二轮督导期间,针对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不力的县区,安徽省纪委监委集体约谈当地党委、纪委主要负责同志。特别是对推动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行为严肃问责,1个月内问责92人。受此推动,安徽省迅速掀起“打伞破网”强大攻势,排查问题线索1901条,查处“三类问题”450件524人,排查问题线索、立案处理和处分等数量同比大幅上升。“督导、问责是为了推动落实。”湖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围绕重点线索和案件,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建立管理台账,“一周一督办、半月一汇总、一月一通报”,对有黑不打、有案不查、有“伞”不挖,长时间打不开工作局面,或者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形成了震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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