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8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抓好《规则》的学习贯彻。为推动《规则》的学习贯彻,我们围绕读者关注的热点问题,特约请参与《规则》制定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同志,针对有关条文作权威释义,供学习参考。
【条文】第六十二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审查调查组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当设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对审查调查组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开展政策理论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批评纠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释义】
本条是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以及审查调查组设立临时党支部的规定。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加强组织建设对于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1939年10月,《〈共产党人〉发刊词》指出,党的建设过程“同党的政治路线密切地联系着”,党的政治、思想、组织建设是统一的,要建设一个“全国范围的、广大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布尔什维克化的中国共产党”。2018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政治方向是党生存发展第一位的问题,事关党的前途命运和事业兴衰成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就是要发挥政治指南针作用,引导全党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把全党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来;就是要推动全党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到谋划重大战略、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的实践中去,经常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坚决纠正偏离和违背党的政治方向的行为,确保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就是要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守正确政治方向的坚强战斗堡垒,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不移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因此,本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整体推进党的建设,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重视和加强党支部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征。党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并将“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等内容纳入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2018年10月,党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八条规定,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规则》贯彻党章要求,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法规相衔接,对审查调查组设立临时党支部作了明确规定。审查调查组在监督执纪一线开展工作,是临时的专项机构,组成人员多,有时来自不同单位,任务繁重,接触社会面广,直接行使各项审查调查权力,采取各种审查调查措施,安全责任、权力风险集中,必须加强管理和监督。成立临时党支部是一种有效措施,有利于加强对审查调查组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把政治建设和政治要求贯穿于业务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