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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纪委监委立案线索六成来自巡察发现
发布时间:2021-03-11  来源:梅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1684   字号:

2020年,蕉岭县巡察移交线索立案62件62人,占全县纪委监委立案总数的60.7%,其中科级干部12人,占科级干部立案数的85.7%,科级以下干部10人,农村(社区)党员干部40人。

加强对接协作,提高问题线索定性准度。为充分发挥“四个监督”优势互补作用,蕉岭县纪委监委与县委巡察办联合印发《县委巡察组与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巡察期间对接协作机制(试行)》,进一步强化组、室对接协作,通过沟通会商,研判重点问题和重要线索,对难以把握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判、定性,并提出处理意见,不断提升线索支撑材料的条理性和准确性,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重大问题线索,进行当即移交、快查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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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通过组室对接协作,共研判重大问题26个,研判重要线索12条,巡中移交线索2条,立案3件3人。

加强审核把关,把好问题线索质量精度。采取巡察组与巡察办会商,领导小组成员审阅、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等措施,逐一分析研判巡察组发现的问题线索,在政策适用、问题定性、线索分类等方面严格审核把关,并与主报告、谈话情况报告等互相印证,确保问题线索指向更加明确、佐证更加详实、定性更加准确,大幅提高了问题线索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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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蕉岭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共审核巡察组提交的问题线索报告32份,核减线索2条,要求把突出问题列为线索7条。

加强跟踪督办,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制定出台《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相关室工作协作机制(试行)》,巡察办加强与线索办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与案管室对账,逐一销号;建立线索处置情况反馈机制,对承办部门了结的问题线索,及时跟进了解并将情况反馈巡察组,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到位;对线索处置进度较慢的,巡察办加大线索对账频率,及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纪委监委分管案件的领导汇报,形成推进线索办理的合力。同时,将县委书记专题会上点人点事涉及的重点线索列为重点督办内容,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处置力度、加快处置进度。到目前,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办结率达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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