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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纪委监委:毫不放松常态化疫情防控 下沉一线开展食品药品领域督查
发布时间:2020-12-31  来源:梅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1035   字号:

       “人员有没有定期进行核酸检测?进口冷链食品有没有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消毒证明等资料?”近日,兴宁市纪委监委联合该市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督查组,对该市部分进口冷链食品、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等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抽查监督,进一步严明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纪律。



       据悉,此次行动共分2个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开展。督查组先后深入相关场所,对进口冷链食品的相关证明材料、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情况,以及退热药销售的登记、录入和上报记录等疫情防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冷链食品药品流通环节可防可控可溯源,坚决杜绝瞒报漏报、敷衍了事等安全隐患问题。


       现场督查发现,部分单位存在从业人员佩戴口罩不规范,个别部门台账记录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兴宁市纪委监委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压实主体责任,举一反三,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务必做到全程防控,把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食品药品安全责任重如山,接下来我们将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督促职能部门加强监管,杜绝松懈、侥幸心理,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兴宁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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