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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纪委监委:加强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20-11-23  来源:梅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1092   字号:

        平远县纪委监委严格执行《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的暂行规定》,大力加强对全县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通过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严格审核、教育提醒、督促整改等措施,从源头上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约束,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共收到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1250份,“三重一大”报告138份,其中对不符合要求的66份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退回进行重新报告。


      “你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中,有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按照规定这是不可以的。”在平远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在审核报告中发现一名正职领导在子女结婚宴上拟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对此,工作人员当即制止并要求其严格执行有关廉洁规定,既不能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也不能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而对于某单位二级主任科员报告中为子女联姻拟摆喜酒30多台席的事情,工作人员也现场要求其不能大操大办,要厉行节约,尽量从简,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并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适当减少宴请人员,重新填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并严格执行。


      “我们加强教育提醒,严肃认真核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的内容,对于未严格执行有关廉洁规定的报告,给予退回并进行重新报告。”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据了解,为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从严监督干部,该县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范围、内容、报告程序、受理组织等均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领导干部要及时、如实地向组织报告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做到重大事项一事一报告,提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自觉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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