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梅县区纪委监委聘任10名公职律师,并举行了公职律师颁证仪式活动,助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该委出台了《区纪委监委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公职律师的任职条件、权利义务、申办流程、日常管理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该《办法》规定,聘任公职律师将无偿为该委机关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出台规范性文件、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等和依法解决有关社会公众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等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及其他法律服务事务。
该委还设立了聘任公职律师办公室,负责公职律师的日常业务管理;制作了《公职律师手册》,包含宣誓词、《办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公职律师参加接访工作安排表》等内容,要求公职律师加强学习,明确职责使命,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
“实行聘任公职律师制度是我们规范决策程序、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重要抓手。接下来,我们将积极发挥律师特长,示范带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增强法治思维、提高法律素养、严格依法执法,不断探索实践,让聘任公职律师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发挥‘智囊团’的作用,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该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