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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狠抓整改落实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19-04-04  来源:平远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1407   字号:

梅州市平远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严从实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去年以来,该县共开展了3轮常规巡察、3轮县级党委交叉巡察和3轮村级巡察,对5个镇党委、16个县直单位党组织、12个村级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发现问题637个,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意见100条。至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522个,已落实反馈意见87条。

据悉,该县注重牵住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的“牛鼻子”,明确党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压实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的主体责任。县党政分管领导及时约谈被巡察单位“一把手”,提醒要不折不扣将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县委巡察办加强调研督查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不够重视、进展缓慢、巡察成果运用不到位的,及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成员对被巡察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

在此基础上,该县还注重总结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指导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深入查摆、找出“病灶”、堵塞制度漏洞,实现标本兼治。同时结合各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分别印发了《县直单位巡察发现问题清单》《镇级巡察发现问题清单》《村级巡察发现问题清单》,要求全县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各镇党委、各村(居)党支部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未巡先查、即知即改。

与此同时,该县还成立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察访等方式,对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销号落实。对主要问题整改事项不完整、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单位,督查组提出整改要求,并根据整改情况分阶段督查,做到问题整改不到位,巡察回访不结束,保证巡察整改质量过关。

此外,该县还注重巡察成果运用,把巡察结果作为班子考评、干部考评、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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