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江区自2017年7月以来共开展了四轮巡察,并完成对25个单位和18个村级党组织的巡察工作。该区坚持边巡察边探索,边推进边深化,突出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开展“未巡先改”,加大通报力度,加强整改督查,向全区各级党组织层层传导压力,充分发挥巡察震慑、治本作用,放大巡察效应。
据了解,该区坚持抓早抓前,将已巡察党组织发现的共性问题理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让未巡察的党组织对照检查、自查自纠,落实整改,让下来巡察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同时,该区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存在问题,对自查自纠落实不到位、巡察开展时老问题仍然重复出现的党组织进行全区通报。
此外,该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抓好整改,注重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转化为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