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刘现松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打听巡视组谈话内容,干扰巡视工作,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吃喝,收受相关人员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组织观念淡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决定大额资金使用;工作不负责任,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大、虚构工程款等手段侵吞公款归个人使用;利用职务便利在承建工程项目、征地工作和项目扶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刘现松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五华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五华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刘现松开除党籍处分;由五华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刘现松简历
刘现松,男,汉族,1967年2月生,广东省五华县人,大专学历,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8月起历任五华县经贸局(原经委、工业局)秘书股副股长、技术股股长
2007年10月任五华县经济贸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0年8月任五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2年5月任五华县中小企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4年6月任五华县周江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人选
2015年5月任五华县周江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6年3月任五华县安流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6年7月任五华县安流镇党委书记
2018年9月任五华县安流镇党委书记、党校校长